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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awa

Topic

  • 枫下茶话 / 法律 / 在一个不是法治的国家,两个家庭毁灭掉了。人类必须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才能够活得有尊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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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吗,美国是不是法制的国家?你活得有没有尊严?
      • 美帝是法治国家,不是法制国家。 +2
        • 美国不是法制国家, 落后中国300年
          • 赞同,美帝是法治国家,不是法制国家,天朝才是法制国家。 +2
            • 强世功 - 代表法制的现代法家
              • 对,他比较典型,他属于施密特的信徒。国家崇拜,强权崇拜。很有水平,当然迷惑性也比较强。他的香港那本书,我读了两遍,我好像有一个伯克美洲三书的读书笔记提到他这本书。 +1
          • 确实没注意,拼音输入打错了。纠正为:是吗,美国是不是法治的国家?你活得有没有尊严?
        • 枉你还是个曾经的法律从业者。任何国家都是法制国家。只是没有法治,法制就不能真正地运行。法治是相对人治,而不是法制。
      • 法治与法制:法治——法律平等适用,每个人都受其约束——往往与其对立面混淆,即法治变成了以法治国(法制)——执政者可以任意制定和执行法律,而不需承担责任。
        The rule of law — where the law applies equally and everyone is subject to it — becomes conflated with its antithesis, which is rule by law — where those in power can arbitrarily create and apply law as they choose, with no accountabilit
        • 补充一点,法制不管法律的善恶,强调法律作为统治手段,好一点,可能是法治,坏一点,就是人治。纳粹是典型。法治是强调良法之治。典型是美帝司法审查。有一本书,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强世功翻译的(那时候他还是个自由主义者),大概这个意思。 +1
    • 和这个法制国家案例一样,当庭射杀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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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边是法治,不是法制。法治和法制还是要区分。
        • 快来科普一下。
          • 嗐,都被人骂连基本法律知识都不懂,被非专业人士嘲笑了,哪敢胡咧咧啊 +1
            • 真矫情! +1
              • 问题是挨骂是我一个人挨骂啊,哈哈,那种明显脑残的观点,我也没时间去反驳 +1
        • 我觉得是两个词而已,法制就是法律体制,法治就是利用法制里治理,中国是社会主义特色的法制社会,也是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法制和西方完全一样,但中国独裁腐败造成法治不够,当然西方也有法治疏漏的地方
          • 这个在2000年左右的时候, +1
            国内法学界深入讨论了两者之间的核心区别,对于观念的传播,还是很有意义的。目前,国内法学界是区分的,而且中国政府,是说自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是像之前说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个人觉得,区分有意义。按照国内法学界的区分,你说的“法治就是利用法制里治理”属于法制,而不是法治。
            • 公说公有理
      • 当法律不保护正义的时候,我就是法律! +1
        • 在一个不是法治的国家,两个家庭毁灭掉了。人类必须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才能够活得有尊严。 -111111(快乐老家); 4-1 22:53,呵呵,怎么样都是你的理。
      • 我本来就是想附加上这个例子的,当时用的手机发帖不方便。
    • 这还是受害者母亲有骨气勇气才让世人知晓的,更多的受害人是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大陆高衙内花钱使权啥搞不定? +2
      • 这个也是勇气,她自己知道自己这样做的代价。她承受了这样的代价,但是引起了社会公众对刑事追诉程序的关注和重视,可能会引发改革。当然,她应当承担的责任也要承担。
        • 我们应该保护她,应该宣传她,应该赞扬她!当法律不保护正义的时候,我就是法律。
          • 还是要按照法律程序来,
            要不然,都这么干,那不就是丛林法则。吃瓜群众都是按照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但是,1.吃瓜群众并不掌握情况。2.吃瓜群众自认为掌握的,是舆论给与的,是媒体给予的。3.在某些国家,舆论是领导定调的。4.在美帝加帝这样的国家,舆论或者媒体是撕裂的,对立的。
            • 社会就是需要不同的声音“在美帝加帝这样的国家,舆论或者媒体是撕裂的,对立的”,只有一个声音的社会太可怕😨了。
              • 赞同撕裂、对立。我表达的意思是,不能让大家按照自己的正义观来不遵守法律。如果都按照自己的正义观了,互相撕裂的观点,法律就没有意义了。当然,可以挑战法律,但是需要通过正当程序,比如媒体呼吁,通过自己的民选代表在议会,或者发起宪法诉讼。
                • 没有正义的法律是恶法,既然是恶法还谈什么正当,自相矛盾,如果都你这样,美国就没有内战了,西方判案不仅要遵循法律还要符合正义,这就是为什么要普通人陪审团,你的法律思维和南京彭宇案法官一样,缺乏正义,法律不过是掩盖道德缺失借口 +1
                  • 我认为,陪审团的意义在于common sense,也就是说普通人会怎么想、怎么做。而不同立场的人对正义的理解、定义是不一样的。
                    • common sense本身就是对正义的一种定义,比如大部分认为偷东西零元购是不正义的,抛开道德和正义谈法治就是耍流氓,这里就算违反交通规则,警察法官也会先了解下理由是否正当来决定是否罚款,比如你急于送病人去医院,警察大概率放你一马
                      • 我认为,common sense是惯例,而不是正义的一种定义。零元购本身就是违法的,common sense是要被打出去,但打出去本身不能说是正义的。警察放行这个是法律结合人情。
                        • 那是你理解的common sense, 我认为的common sense是帮助弱小,惩罚恶人,一个人被长期霸凌,有一天忍无可忍反抗,从common sense出发,反抗是正义的,但反击时候失手打死了人属于犯法,法官判案就要看行为是否正义,而如何判还要看是否无必要的杀人
                          • 惩罚恶人,一个人被长期霸凌,有一天忍无可忍反抗,从common sense出发,反抗是“正常”的 ---- 但无关正义。如果有旁观者出手帮助被霸凌者,这行动在被霸凌者眼中是“正义”,在旁观者自己心目中是“正义”,在霸凌者眼中是多管闲事。
                            • 您和他/她讨论这些,他/她听不懂的,他/她只会挥舞道德和正义的大棒,而道德和正义都是他/她定义的
                              • 本来我在等回复然后继续讨论的,既然你回了也是一样。继续上面的例子,假设“正义”旁观者之前并不清楚全部情况,我们反转一下假设,此次的霸凌者其实以前一直被“被霸凌者”霸凌,这次是报复,这也是common sense,但“正义”在各个参与者的心目就又会有变化。
                • 站着说话不腰疼。。当事人女儿受害,面对强势,投告无门,无法通过法律找回正义,才会自己出手主持正义,这么干,是被逼的。想象一下自己的女儿被害绝望轻生,而对方如此逍遥法外??
    • 这样的悲剧在任何国家都有可能发生。法治不彰,人们就会寻求私刑。法制形同虚设,荡然无存。所以法治意识淡漠,司法腐败,动摇国本呀。
      • 海外华人容易臆想,杞人忧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