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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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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学习 / 事业工作 / 讨论下如果辞职不给两周Notice,公司会告你吗?
    • 可不可以告你?可以……会不会?那要看告你划算不划算了……
      • 如果当初给的Offer上没有任何规定呢?
        • 没有任何规定你问这个不是多余?再说了,想告你一样可以告呀…… ”告“这个东西,没有能不能告,只有能不能”告赢“…… +4
          • 问题是加拿大法律上有没有规定必须要给两周的Notice
            • 这个我说有,你信吗?我说没有,你信吗? +1
    • 一般公司没工夫折腾这个吧,除非你给他们造成很大损失 +2
    • 一般不会,都巴不得你即刻走
    • 离了谁地球照转。可以态度好一点,说愿意继续支持一段不就完了。 +2
    • 有年假,用年假。如果没有年假,和这家不愉快,自己忍忍到两周。如果愉快,没啥讨论的。自己看看有没有 non-compete 条款。 +1
      • non-compete大多是非法的。直接可以无视。
    • 为什么不想给呢?
      • 帮别人打听下,只是好奇
        • 取决于工作的 content。有 non-compete,或者保密性质的,就会很麻烦。但是一般这样工作的 employment contract 里面都会写好,大概率是偏向雇主的。
    • Be professional +9
      • 如果当初合同里没有写离职时给多长时间的Notice,是不是可以给一周?还是要跟雇主商量?
        • 1)use your common sense 2) ask management
      • 一切根据合同,在美国大部分合同是At Will。也即随时结束。
        • Incorrect
    • 公司不会吃饱撑的去告你。但以后肯定回不去了 +1
    • 为什么不给呢?你是新移民? +1
    • 难道你认为给了提前通知你吃亏?实在没有理由不提前通知,做人的一点基本常识,你也不能确定你以后会不会碰到你的前同事,你的为人会通过各种方式流传,难说你不会到某个你得罪的人的手下 +3
      • Full of shit. Just follow the laws +1
    • one week within one year?
    • No need reference for next job?
      • 好点的公司如大厂根本不需要所谓Reference。人家只认背景调查。太老套了。 +1
        • 不是那么好的公司,如果是美国背景的,一般也只做背景调查不要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