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Ottawa

Topic

This topic has been archived. It cannot be replied.
  • 工作学习 / 事业工作 / 请教一下,现在跟manager闹翻了,他把我放在了pip,两个月。请问到pip结束,terminate employment会有什么影响?现在暂时找不到下家,是裸辞好一点还是到两个月后被terminate好一点?哪一个能拿到EI? 谢谢。 +3
    • 哪个也拿不到。裸辞好些。
      • 能拿到ei,不用担心。但要注意收取证据最好能反戈一击 +6
        • Termination for cause 也有 EI?加国简直是共产社会啊。 +1
          • 不能雇主说是神马,政府也就认为是神马,即使美国也不会的,你好好研究研究条款。太多小公司动辄要挟员工,员工只能上吊? +7
            • 我知道的 termination for cause 没有 unemployment benefits。等我回头学习学习。
    • 不到两个月的时候拿病假 +5
    • 自己辞了,没EI vs 不合格被terminate,可以拿EI +3
      • 自己辞也可以拿,好好看看条款。你只需要一个申请,同时注意保护好证据 +3
        • 既然闹翻了,咱还偏就不辞,跟manager斗到底,要下水也要把他/她一起拖下去,谁怕谁呢。 +13
    • 回忆一下manager有没有说过什么不合适的言辞,找个律师告manager和公司歧视少民和女性。 +15
    • PIP是资方压榨劳力的借口,对老员工不作数。要求一个好的package,裁员的话。 +1
      • 请教一下,PIP是什么意思?
        •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
          • 这个要口头警告无效一般才进入的程序吧?
            • 自己必须签字同意才有效,否则找上上级和HR
              • 看样子楼主已经签名了
                • 没有签名
                  • 那就别签(除非真是你performance方面有大问题)。PIP一般就是炒人的前奏。你不签他们没有赔偿炒你就是非法。你签了就等于承认自己工作有问题,两个月后经理认为不达标的话就可以无补偿炒掉你了。你到时啥都不会有(包括EI)。 +1
                    • 对,坚决不签字。我以前的公司一个白女,年底review 被给了不及格,她坚决不同意,她不签字,整个部门的PMP 不能结束,后来HR介入,及格。不过两年后公司裁人就顺便把白女裁了。 +1
                      • 就应该这样的。而且我猜最后裁人她还有遣散费可拿。“柿子挑软的捏”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了。不强硬一点就会给欺负。 +2
                  • 如果你没有签名,应该可以与HR沟通一下,或manager 再讨论。应该不能作为termination 的证据。绝不承认。
                • 这个不需要楼主签字的, manager的评语里列了几条就行
                  • 你理解有误。
                    • 很多公司就是这样的,你不同意manager的评价没有用的, 不签字也没用,一样进HR的档案, 你听说哪家公司裁人还需要employee签字同意的 +1
                      • 那种“档案”没啥用。 +1
                        • 你觉得没用,HR觉得有用, 裁人的证据,我是见过这样的例子的,被裁的还是公司专家级的员工,离开后项目就玩不转的那种,manager水平巨差,manager觉得管不动人家就让人走人了,公司也不是很小,上市公司,office也有3,4个
                          • 有用与否不在于HR,在于法庭。员工签了名的PIP法庭是认的,其它的随便雇主怎么写,都是它的一面之词而已。信不信由你。
                            • 你说的这个需要上庭起诉雇主,有几个人会去起诉? 费时费力的,有那功夫早找到下一份工作了。我说的那个人,周一被裁,周五就找到下一份工作了
                              • 威慑作用。雇主有了员工签名的PIP就可以不怕员工告了。 +1
                  • 这个要经过HR的,除非是小公司,不可能manager一个人说了算。
          • 老印最喜欢整手下,搞这套东西了。 +1
    • 如果还需要这份工作,又确实被经理冤枉的话,看能否通过HR解开疙瘩。尽量用书面沟通。如果“闹翻”有你一部分责任的话,尽快低头挽回。这个口头就成了。 +1
      • 这个地方manager权利大的有点不合理了,仅凭一面之词就能解雇一个人, HR也只是帮着manager,不要指望HR会公平处理,能做的就是看看能不能到HR那里告manager harassment,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不管结果如何也得给他color see see, 让他知道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1
        • 馊主意,没证据去告,本来也许有理都变成没理了。
          • harassment范围很广的,态度不好发脾气之类的都可以算,想找证据一堆,但最主要的是看看有没有written的证据,有了written的证据比较好定罪
    • 不要辞职,加拿大公司很难 fire people with cause, 尤其是工作了很多年的员工。不然你找employment lawyer告公司一告一个准,不仅要陪你severance, 还要陪你律师费,可能还有名誉损失费。可以打免费咨询电话 +4
      Employment lawyer Howard Levitt answers questions from listeners.
      • PIP 的目的就是恶心人,让你受不了辞职,公司就省了severance, 现在要和坏人斗智斗勇,所有证据都要以email 形式保留和反驳,这些都是以后fire severance 的证据
    • 若是老员工,过去做还不错,就将事情做大,找上级老板怒斥你的经理不公行为。我过去有一同事就遇到类似事情,经理要在performance review 中打低分,不过经理是新hired 的,最后这个经理被解雇。老员工还在。 +4
    • 不要辞职。赶快看医生,开note说你现在压力非常大,depressed。经理就无法用PIP是否达标来作为termination with cause。他还要accommodate your mental health issues。气死他。 +9
      • +1
    • 或者更主动一些。把以前争吵的证据拿出来,直接给公司HR的头和Legal的头投诉,说自己被老板报复了。然后进去公司既定HR和法律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