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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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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钱财税务 / 2016年另外买了自住房,原来的房子保留到2021年开始出租。我本来以为等原来房子卖的时候按(N+1)公式来算Capital Gain。今天听会计师Angela Wei讲座,说应该在变更用途当年申报45-2(deemed deposition)。不知道这是不是必须的。谢谢
    如果是两个方法二选一的话,目前看来N+1方法更好,因为房价2017以后翻倍了。虽然在往后看几十年不好说。
    • N是什么?我两个房子都没出租,会计说不用现在申报。我也有点不清楚到底要不要报。
      • Google了一圈,每个月$100的罚款是针对,已经卖了自住房,却没有申报Capital Gain豁免的。至于多套房,需不需要Designate Principal Residence,还是不清楚。
        • 不是专家,但cra网站说的清清楚楚:1 一个家庭任何时候只能有一个PR;2 N+1列外是适用于你零时外地工作来不及卖房,这个外地工作有一系列严格条件,基本排除你编的可能 3 PR 自主性质改变必须报税时申明。你的情况忘记报PR改变用途没关系,可以补报,求求情也许可以免罚款。
    • 是应该在变更的时候申报,你不申报你吃亏,不过21年房价比不上今年
      • 还一直以为是报税的时候根据家庭住址自动变换的
    • 也有同样的困惑,帮你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