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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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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钱财税务 / 借房产继承的帖子问问,夫妻一方的父母遗产分割,另一方的感受要不要考虑?感觉坛子里很多人认为和外姓人无关。

    同事给老丈人夫妻俩办了移民,老人登陆后把国内两套房分别给了两个儿子,老两口退休工资也是两个儿子一人拿一个。

    最近看到新闻,国内两口子闹离婚,因为老公不肯把公公婆婆名下的一套闲置房送给小舅子当婚房。

    • 父母的资产分割,配偶的感受不是太重要,除非配偶的付出多,父母享受到了配偶的照顾,自然应该在分割时考虑;活着的时候不要把财产分了,作为子女,这事要为父母把关。
      • 子女付出算不算子女配偶的付出?这样子女的配偶的感受要不要考虑?一直觉得老人把钱握在手里来保证孩子的孝顺是一种悲哀,子女的孝顺和善良是靠从小的教育和老人自己的以身作则,和金钱无关。
        • 既然和金钱无关,那又有什么好说的,父母的财产就握在父母手里好了。 +1
          • 当然,这是父母的决定。
    • 那个房产分配,老人让写外孙的名字而不是女儿女婿的名字,摆明了就是防着女婿,怪不得他父亲那么气那么坚持。 +1
      • 更确切的说是防止女儿婚姻出现问题,给外孙更可靠,说防着女婿太刺耳。而且这种做法是各方都能接受的折中而已,财产分割给了外孙很难不说没有考虑女婿的感受。 +1
        • 老人有智慧。
          • 我相信老人生前是很幸福的。
    • 父母活着时赠与给子女的房子,或者遗嘱中留给子女的房子,都可以写赠与、继承人是自己的子女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有此法理,另一方不该参与。
      • 那父母的养老和另一半有关吗?
    • 很想不通那些父母的做法,把房子和钱留给囯内的子女,然后来到国外靠女儿养老。本来是有房有退休金可以独立生活的人,变成张嘴吃白饭。还见过埋怨子女不给零花钱没钱买票坐公交车的,你自己的钱不能用吗? +1
      • 结果就是老两口住了几年回国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将心比心。那夫妻俩也为弟弟的事离婚了。
        • 老夫妻回国以后住哪? 轮流住二个儿子家就跟乞讨也差不多了吧
          • 是啊,自己种的草自己割。
      • 重男輕女的家庭,有些老人是這樣的。軟飯硬吃,理直氣壯。
    • 对方如果没赡养过的话就没什么关系。
      • 作为我们远离父母的不孝子女确实不该有什么好说的,但如果子女都在身边是不是又要重新讨论一下?
        • 可以讨论一下,在身边不一定意味着付出。非京津沪大城市高知父母那一辈的偏向儿子的多,有事情麻烦女儿的多,没办法改变。你国内那个例子女方要求无理。
          • 过去重男轻女习俗是有原因的,这和嫁女儿要彩礼是一样的,因为过去老人养老是靠儿子的,女儿嫁出去对父母是一种损失。现在国内风气和做法完全歪曲了初衷。
    • 夫妻两个脑子有问题,也许另有所图。
      • 善良不应该被用来惩罚。
    • 国内说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跟老人分割遗产(财产)无关,所以老人先把个人财产变成遗产赠与部分子女,然后到别的子女处养老。
      • 法律上当然是这样,立法的目的是防止老人老无所养。老人的遗产由老人决定分配也无可厚非,但无论何时人心都在,法律规定的义务往往是要求很低的。
    • 我觉得是尽赡养义务的才有发言权,不能因为是老人的子女就自动有权分财产。
      • 当然。
    • 我觉得原生家庭,夫妻另一方不该参与.按这边大多子女平分,不能在跟前就出资吧,总之是平等的
      • 当然不能参与,但智慧的老人会考虑的。和是否养老无关。
    • 不需要考虑。。。同理,后代也没赡养的义务。
      • 这个就是赌气了。
    • 非AA制的家庭,一方父母的遗产分割,必须征求另一方的意见,不能独断专行。法律上是有独断的权力,但是实际不应该这样。好比,你换工作,开公司,都必须征求配偶的意见,虽然法律上你有独断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