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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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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人对待小人, 以君子对君子。 如果女方在离婚时一定要把男方搞得不得好死, 那么男方态度可想而知。 如果双方公平合理解决, 那么事后还可做朋友, 对孩子更是不幸中的大幸。 只是国女少有做的到的。
ccddrr
(ccddrr)
(#3676854@0)
Last Updated: 200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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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个37岁妻子得癌走的帖,我第一反应是这女子太可怜,为追儿子生了三娃,读书拿身份,工作之余还办补习班,压力太大,身体吃不消的。
我娶了抚养我13年的大嫂做老婆了 - 转。为他们祝福,大嫂有情有义,小叔子知恩图报。
如果在美国,会有活的机会吗?才37岁,三个娃。好可惜!ZT: 我妻之死
怎么给老人养老,谈谈孝道的细分实操原则,仅供参考
科学的方法改善婚姻状况,活得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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