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布朗先生26岁就当选了国会议员。各位回想一下自己在26岁时是一个什么德行,那么这样一个结果如果靠自己不值得怀疑吗?
好,我知道你们要说什么。他天纵英才,少年老成。那么他接下来在国会山的十年就奇怪了。他当了十年的后座议员。知道加拿大政党制度的都知道,后座议员就是一个投票机器。表决点名的时候站起来验明真身。领袖发言的时候拍红小手掌。剩下来大部分时间就当个呆如木鸡的听众。他唯一高光的一次就是支持同为保守党后座议员的一个反堕胎的私人提案。结果这个提案因为连本党同僚也不支持,这提案本身堕胎了。
当然你们还会想到什么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之类的。根据本人的科学观察和计算,这种可能性低于0.1%。所以我号召大家支持n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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